新三板2020年年报正在披露中。对于精选层、创新层和基础层,投资者的关注点各有侧重。精选层年报是检查其转板上市潜力的“试金石”;创新层年报和基础层年报将作为“晋层”的“垫脚石”,也会成为投资者挑选“种子选手”的评判指标所谓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具体为:对于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挂牌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关注非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事项最新进展,及其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等要求审慎判断已发现及潜在错报对财务报表是否具有“重大”或“广泛”的影响,恰当发表审计意见,不得以保留意见等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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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年报季”开启 精选层首秀“吸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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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构建投资者立体保护格局
作为一线监管机构,各地证监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构建投资者立体保护格局。一些违法行为,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开展投保工作过程中,必须对这些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吉林证监局多维度发力,聚焦上市公司信披违法等,加强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联动,从严从快办理,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执法宣传,推动构建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新格局;贵州证监局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市场主体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市场风险得到提前防范和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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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齐发力 持续提升新三板市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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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多举措齐发力 持续提升新三板市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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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资本市场重点改革施工图明朗 股债齐发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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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2月份对74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3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通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监管情况显示,2021年2月份,全国股转公司对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挂牌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及4宗其他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74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60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14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不断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新三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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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新三板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 进一步便利市场业务操作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在实务层面落实好差异化信息披露,降低信息披露成本,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便利市场操作办理,全国股转公司在修订原持续信息披露指南及梳理整合《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二)(三)(四)(五)4件信息披露问答类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通过上述修订和归并整合,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精简了信息披露有关规则,增强了规则的系统性和透明度,从“信息披露规则、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持续信息披露指南”三个层次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梳理市场关切的信息披露有关问题,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各项规则,推动挂牌公司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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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公司发布实施新三板挂牌公司持续信披指南
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3月5日起发布实施。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推动挂牌公司不断提升信披质量。全国股转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3月5日起发布实施。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推动挂牌公司不断提升信披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