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券报记者从多地证监局了解到,前期科创板IPO“撤单”企业陆续返回赛场,重新接受券商上市辅导,整装待发向新一轮IPO发起冲刺。初步来看,大部分企业仍将上市目标瞄准科创板,少数企业根据行业属性及业务特征转向创业板。创投是科技创新企业成长的重要支持力量。据统计,在科创板及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中,有65%以上的企业在IPO之前就获得创投机构的支持。
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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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修订主板股票上市和终止上市审核实施细则
3月18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上交所此前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退市配套规则(以下简称退市新规),为与退市新规及有关业务实践保持衔接,上交所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和终止上市审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主要规范主板股票首次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等审核事项、审核程序及有关上市委员会的设立遴选安排等。上交所表示,《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按照“区别对待存量和增量公司、不溯及既往”原则,对于《实施细则》生效实施前暂停上市的公司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的,仍适用修订前《实施细则》规定的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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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修订主板股票上市退市审核细则
去年年末,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交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相关退市配套规则,取消了主板股票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证券时报记者昨日获悉,为与退市新规及有关业务实践保持衔接,上交所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和终止上市审核实施细则》。据悉,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和终止上市审核实施细则》已经上交所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按照“区别对待存量和增量公司、不溯及既往”原则,对于《实施细则》生效实施前暂停上市的公司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的,仍适用修订前《实施细则》规定的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审核程序。